東海大學 農學院
動物實驗小組

東海大學動物實驗管理小組設置辦法

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一日行政會議通過
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本小組修正
民國九十五年十月十八日第十五次行政會議修定訂通過

第一條:本校為監督動物實驗管理與使用,以維護及提升研究水準,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第(九O)OO四O二四八號令「動物實驗管理小組設置辦法」訂定動物實驗管理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第二條:管理小組任務如下:

  1. 審核本校進行實驗動物之科學應用。
  2. 提供本校有關動物實驗設計之科學應用諮詢意見。
  3. 提供本校有關實驗動物飼養設施改善之建議。
  4. 監督本校實驗動物之取得、飼養、管理及應用等行為。
  5. 研訂動物實驗人員之訓練計畫。
  6. 提供本校年度執行實驗動物科學應用之監督報告。 前項本校年度執行報告於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第三條:本小組成員由校長遴選本校農學院院長及各系專任教師組成;成員為生 命科學系代表二人、畜產與生物科技學系代表二人、食品科學系代表一人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動物實驗管理訓練合格之專業人員至少一人。委員聘期二年,期滿得續聘。

第四條:本小組置召集委員一人,由農學院院長擔當。置執行秘書一人襄助業務之推展,工作員若干名就業務分組兼掌其職。均承召集委員之任命,處理本小組業務。

第五條:本小組每季至少開會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並得視需要邀請有關人員列席。會議召開時以召集委員為主席,且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過半數通過始得決議。

第六條:推動本小組任務,得依任務編組設置若干工作小組,其設置辦法各另訂之。

第七條:執行本小組相關業務之經費,由本校統籌編列預算支應,本小組成員為無給職。

第八條: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更新日期:2007/12/31